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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网友原创小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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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4: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续代发。。。。。

巫瞳的小说  

[邵美琪|陈松伶|宣萱|林保怡|温兆伦|郭羡妮] 红(完结)

[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Anson 于 2009-3-8 15:23 编辑 ]
发表于 2009-3-8 15: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人物
邵美琪:林希佳

熬了两晚看《珠光宝气》的贴图,心里凉凉的。香港女性中两个十分让我惊艳的人,一个是朱茵,另外一个是邵美琪。邵美琪的美,非常得有异域风情,一种从内发散出来的独特气质。我是在她和郑伊健的电视剧里第一次看到她,那里的造型倒是一般。无意间翻到了她的《蝎子行动》,华丽丽得拜倒了。当时能想出来的形容词,就是美艳不可方物。也是因为那部电影,对蝎子特别有好感,一度发现自己不是天蝎座,还特别难过了一阵子。林希佳不是只蝎子,可能更像童昕。

陈松伶:林希苇
那个让我记挂的谎话连篇的可怜女孩子。因为她,看天地的时候,忽视了我后来的偶像。罪过罪过。也是被经纪人摆了一刀,从事业的巅峰掉下来,那一次摔得怎样,只有她知道吧。再看到她,是给佘诗曼演女配,还在中央的一个台,反复播出,真抽了。从来没有觉得陈松伶很漂亮,但是,邻家女孩子的她,乖巧的阳光笑容,永远定格在对TVB的记忆中。


宣萱:乔言诺。
如果说岁月给了邵美琪磨练,那么岁月给宣萱的是洗礼。当年的小丫头片子,我都没有什么太多的印象,总觉得没长大的哥们,老在吵闹着,自尊还特强。到俏君,被彻底拿下。医院的那个转身离开,赚了我不知多少眼泪。再之后红叶的迷惘,天蓝的亮丽,让我心服口服成为她的忠实粉丝。和其他短期内红极一时又迅速黯然的女演员比起来,她稳打稳扎,命运不特别眷顾她,也不特别亏待她。她也比较淡然,可能跟身世也有关,即便也会老,但是基本没有太多沉浮的沧桑,举手投足间,自是一种大气。可惜这些年,合她荧幕气质的大制作不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林保怡:杜榕天
习惯了TVB的男人们做为背景出现,即便是这位我还比较喜欢的仁兄。当年第一眼见到这个男人,惊叹香港开始走平民造星路线。这位尖嘴猴腮的大哥,基本上在路边不会叫我看第二眼。不过我一向不喜欢帅得叫女人自卑的男星了,所以,几年的熏陶后,这位大哥很让我喜欢,尤其当我知道,他居然是俺家女人的好朋友之后。CS的延续。

温兆伦:顾麦
这是个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最爱男人痴情而傻。比如中宝,嗯,在我看来,傻则傻,痴情不够——很不能接受最后他的变心(我承认我被蝎毒毒傻了)。为了感谢他的倾情出演,在《蓝》中,他会得到大大优待。

郭羡妮:沈欣怡
虽然在《红》中,委屈她做一回反面人物,帮助我坚定而华丽地虐待我心水的女主,不过这个沈大小姐,慢慢地有些清晰的形状了。为了对她的牺牲表示感谢,所以将继续请她在《白》中客串演出。也许,我会给她写个番外吧,一个漂亮的有钱妞,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这位大小姐的心路,也应该很叫人唏嘘。

陈秀珠:简小美
有一些人的生活和崇高是挂不上边的。她们琐碎,甚至庸俗。但是不妨碍她们曾经也有过梦想,不过是输了,简小美就是这样的人。有时候叫人恨得牙痒痒。她做下的错事(无论好心还是坏心),受累的是别人,总到无可挽回的时候,才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子。简言之,生活技能不咋样,还自以为是也还有点姿色的中年女人一枚。


岳华:梁诚垣
这是一只万恶的商场老狐狸,铁石心肠,不择手段,才到他老年的地位。不过,对林希佳和乔言诺,他是慈眉善目,可谓天使一只。如同一个小同学说的,最恶的人,突然流露的一丝善,格外的叫人瞩目。找岳华,也是因为他气场够大,也是因为他已经有了老牛吃嫩草的前例了。

骆应钧:乔维海
这个男人,在《红》里是业余的反派。他的重头戏,还是在《白》中。这其实是一个比较无奈无能的小男人。

刘江:林大勇
男绿叶中的戏骨,据说要在同是珠字辈的《掌上明珠》里演个大老爷。但是,每当我写中年小市民,他总是非常积极地跳进我的脑海。SO,林大海就他了。

[ 本帖最后由 巫瞳 于 2009-3-8 15:29 编辑 ]
发表于 2009-3-8 15: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希佳同乔言诺无意间说到当年程南移情别恋,才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学会了忘记,反而要从乔言诺口中知道,她、乔言诺和杜榕天这三人撞破程南同音乐系女生的约会,她哭得很纯洁也很伤心,被杜榕天老鹰抓小鸡一般,扔到他不太宽阔的背上,驮回了女生公寓。林希佳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听完耸肩笑笑,从皮夹里掏出一盒烟,开始腾云驾雾。

乔言诺偶然也会陪她抽上几支,那是在林希佳的寂寞连袅袅的青烟也掩盖不住的时候。如果杜榕天在,乔言诺的友情出演也就得到豁免,大可以从这对狗男女的暧昧气氛中全身而退。

可惜,现在的杜榕天,既是太太公司的经理未来的董事长,也是即将上任的年轻父亲,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经营与这两个女人的友情。

他的空缺很快由林希佳的妹妹林希苇顶上。

林希苇被林希佳送出国读了几年洋书回来,除了好好的中国话里总是夹杂些美不美英不英的鸟语、脖子上成天不离身挂着老长老粗老大的单反相机外,基本上啥也没变,连发型也是那种老土的西瓜太郎式样,总算,她抽烟上还有点出息,能和林希佳打个平手,手指间升起半透明的青烟的的确确塞满了林希佳真真切切感觉得到的真空。这种真空是很奇怪的状态,好像她伸出手去抓一把,便能触到蛇皮一样软而滑的东西。

林希苇使得二女一男的三人帮演化成清一色的娘子军,闲来无事的时候,便都锁在林希佳不大的房子里巴掌大的工作室中,一起奢侈地浪费着本来就不多的青春尾巴。

林希苇心血来潮的时候,给她们三拍了一两张照片,送给反烟草公益广告照片展做主题照片。黑白交织的光影中,大口吸大口吐的林家两姐妹头发蓬松睡眼朦胧,反衬出一旁微笑着没有抽烟的乔言诺明朗如雾天里一道阳光,要将杂乱工作室中暗无天日的阴沉驱散。工作台上散乱堆放着用过的、没用过的纸张,杂在报刊杂志中间。乔言诺最佩服林希佳能够准确地在这堆垃圾中捞出顾麦要的稿件或者她想看的刊号。林希佳真是个天生写稿的怪物:生活邋遢糊涂没记性;一开始写稿,大脑立刻升级为最新因特尔处理器,高速高效长时间运转,绝不会死机,而且对于不同种类的稿件兼容性极强。一个新闻交给她,从政治到经济,从文化到纯粹八卦,她绝对能够挖出最狠的料,放出最狠的评。

林希佳写稿写大牌了。

她的头儿顾麦得求着她要稿件,笑得跟个大花痴似的。用林希苇的话来说,特欠扁。可顾麦偏偏就用他欠扁的真诚击退了众多挖墙角的同行,成功留住林希佳为他那不大的报社做牛做马。

当然,顾麦确实是下了真功夫。当年有人要卖乔言诺的照片,顾麦抢在各家报社前果断拍板买下独家权,送给了林希佳。这几张照片也就花了十几万,却比孙悟空的紧箍咒还灵光地套死了林希佳的忠心。

杜榕天骂顾麦手段狠毒,林希佳很看得开:挺好,吃穿不愁,时间自由,再两年基本上是小康奔小农了。

她的小花农身份来之不易。几年前,她和杜榕天开着车跑到乡下,巴巴地挖了些兰花来种,种了两年,换了很多次种,花盆里永远都拱着那一团洋葱头,一点看不到兰花的影子。

乔言诺把那些烂盆子钵子抱回家没几天,居然巴巴地开始发芽,不到一个月,长出了一支灿白灿白的兰花。林希佳指着兰花骂,我为你含辛茹苦起早摸黑,你居然也嫌贫爱富。从此将兰花归为玫瑰一类俗流。后来杜榕天抱了一盆不起眼的太阳花放在她阳台上,也不用浇水也不用避阳,却是万寿无疆。

写稿写到木的时候,林希佳便踱到这盆小太阳花面前伸懒腰,嘴唇间松松叨住一根香烟,并不抽。那小小的也不娇俏的花骨朵儿,在金黄的阳光下,挤出旺盛的生命力,看得林希佳鼻子有些酸,眼睛涩且胀。

林希苇闻到下午茶的香味,从洗照片的暗房里耗子一般伸出头来,飞身到客厅大吃大喝,吞咽的空档,话就跟枪弹似的对着林希佳劈头盖脸射过去:想人家就去抢过来,你光对着这盆破花看,谁知道呢?谁又在乎呢?

林希佳笑了,拇指一捻,打火机蹿出一小簇鲜红的火苗,印在她黑亮的眼睛里。

我要想,也不用今天。
发表于 2009-3-8 15: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杜榕天在书房里玩火机,一小簇橘红的火苗蹿起来,吹灭,再蹿起,再吹灭。太太沈欣怡一边对钟点工下命令,一边推门进来,把刚刚洗干净的儿子放到丈夫的怀里,匆匆下楼去借娘家来的电话。

杜榕天盯着眼瞧这个小男婴,好像在瞧一道遥远的鸿沟。儿子咧开嘴,口水从嘴角流出来,小肉手一抹,便往杜榕天脸上涂,带着浓浓的奶腥。杜榕天侧脸避开,拿纸给他擦净,便放他在腿上一上一下颠起来,逗得他立刻欢天喜地,发出咕咕的笑声。

杜榕天对儿子有点失望。当年带林希佳去杭州灵隐寺诓了她一同跪在送子观音前,他很虔诚地求观音,为的是林希佳能替他生个女儿,和她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女儿。在西湖上,他把这个愿说给林希佳听,林希佳拿叫化鸡的骨头砸他,要生你生,我才不要生小孩。明晃晃的阳光下,林希佳的脸羞得殷红,衬着白底红花的裙子,像一团鲜艳的火焰。

和他一样失望的,大概也就只有林希佳。照出结果的时候,杜榕天独坐在街边抽烟,林希佳坐过去,拿过他的火机捻亮,也点燃了一根香烟,圆圆的眼睛望着前方,而又好像不在望前方,唇间缓缓呼出薄薄的烟。

杜榕天一直想知道,林希佳究竟怎么样染上烟瘾的。

大学的林希佳闻到烟味会想吐。即便她爱程南爱得死去活来,也不准许他在跟前抽烟。后来程南回头找林希佳,第一条无罪辩护就是这项不准吸烟的禁令。老烟民程南说,他终于想清楚了,他爱林希佳,胜过爱香烟。他伸出三根手指起誓,我,程南,为了林希佳,决定自今日起,戒烟。

林希佳第一次明确拒绝杜榕天就是在那个时候。

杜榕天躲在公司影印间印文件,反复思考一个问题——假如程南不在那个时候回头,假如他早一步求婚,他和林希佳,会不会在一起?影印间浓浓的油墨味刺得他眼睛痛,头也发晕。

这个时候他认识了沈欣怡。这个不起眼的小姑娘,居然是公司老板的女儿,心血来潮要从基层开始体验生活,跑到影印间玩实习。后来杜榕天调到销售部干,又碰到了沈欣怡,联手做成了不少笔生意。

合作多了,有时候沈欣怡也会同他聊公事之外的事情,渐渐地,从自己穿开裆裤起,事无巨细,都告诉了杜榕天。

杜榕天有时候也会同她说自己,说林希佳。但说的最多的是乔言诺。有很长一段时间,沈欣怡都以为杜榕天喜欢乔言诺,直到一次他陪客户喝多了,在江滨广场上,吐得翻天覆地,抱住沈欣怡压着嗓子哭,
一声声叫她希佳,她才摸到这个男人感情世界的门槛。

她找人悄悄弄了林希佳的照片和资料,细细研读。这个女孩子还挺漂亮。她的资料也简单,父母都是小市民,还有个妹妹,在英国念大学;学习成绩好,一路全优;交过一次男友,大学的校草,她自己也算非官方校花。简而言之,这是个单纯如白开水的女生。她躺在床上,双手高举她的照片,盯着眼看,越看越觉得林希佳非常漂亮,而且渐渐地,她在林希佳清澈的眼神中看到一种野,干净的笑容后也慢慢透出三分桀骜。

她又花了一点点功夫,便挖到了杜榕天和林希佳的故事,青梅竹马间的一厢情愿,在林希佳失恋之后,有了一些进展,却被程南的回头生生扼杀了。沈欣怡有些感动,有些羡慕,又分明掺杂着很酸涩的嫉妒。

她约杜榕天吃饭。

杜榕天看窗外的天,拒绝了沈欣怡的邀请,急匆匆走了。

沈欣怡尾随在后,才知道,他不过是看变天去报社接林希佳下班。沈欣怡从车里踏出来,在磅礴的暴雨中淋,发了一场烧,险些弄成气管炎。这是她最惨淡的本命年生日。

年终公司派对上,沈欣怡终于和林希佳面对面站着。她简单套了条牛仔裤大T恤衫,上面胡乱有些涂鸦;杜榕天的手搭在她肩上,脸上洋溢的幸福可以用手掬起来。沈欣怡顿时觉得自己一身的珠光宝气像一件笑话,渐渐地,从心底升起一丝委屈。她藏掖着,在杜榕天的介绍下,眉开眼笑地同林希佳握手,又热烈地同杜榕天说笑。林希佳睁圆眼睛含着一丝淡淡的微笑静静地听。

没多久,沈欣怡便等到天赐的好机会,要和林希佳对决,而且要一击致命。

她握了必胜的信心,抱着肩膀瞧林希佳。林希佳斜着身子看窗台上的太阳花,似笑非笑,手中捧了沈欣怡亲手泡的咖啡,眼睛倒映出咖啡般深不见底而又有些暧昧的黑色。

沈欣怡有些心慌,将手中支票放在杜榕天的桌上,摸到他备给客户的烟,四处乱翻着找火机。手忙脚乱的时候,头顶清脆的一声响。隔着橘红色的小火苗,林希佳静静看着她。

沈欣怡哭了。

小火苗诡异地蹿着,后面藏着林希佳,藏着杜榕天。
发表于 2009-3-8 15: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顾麦坐鼻梁上架着厚厚的镜片坐在报社的编辑室里翻杂志。到四点整,果然等到了林希佳,撞进来一打稿子加一打照片甩在他桌上,缴了林家俩姐妹一周的工作,又从他书橱里捡几本新到杂志,转身要走人。

顾麦咳几嗓子,“林希佳!”

林希佳梦游未醒的样子,转回身,靠在门上,“嗯?”

顾麦笑了。很少有人觉得林希佳好笑,但每次林希佳都能把他逗笑,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甚至只是龙飞凤舞的“林希佳”三个大字,顾麦便能乐呵呵在自己的格子间里疯笑个不停。

假如,只是假如,他早一步遇到林希佳,会不会,林希佳会不会……想到这里,顾麦的思维卡壳了。会不会什么呢?

林希佳抱着手看他,好似看怪物。

被顾麦质问,她答:不不不,我只是在看另一个星球上的生物,据说,我们来自不同的星球。

顾麦又笑,一口的水喷薄而出。

顾麦的林希佳,真是很幽默。

顾麦初见林希佳,是在报社做实习,而林希佳已经是个腕了,有自己的专栏,不过还没腕到现在的地步,不出去跑新闻,还是要坐办公室的。她到咖啡间泡咖啡,顾麦正在想他的小说,地球人漫游火星。
林希佳用手指戳戳他的光头,“嘿,人在哪呢?”

他答,“火星”,声音非常迷幻,脸上带了一些淫秽的笑容。

林希佳对天望了两望,丢给他一记白眼,嘴角现出一只很深而娇俏的酒窝。

顾麦的瓶颈就被林希佳这记白眼打通了。后来,小说火了。顾麦连蹦带跳地弹进了小编的宝座。

成功之后,那个假如就经常困扰着他,一个人反复思索的结论是,假如他早一步遇到林希佳,他们之间不会比现在更好一些。

本来,他以为自己的暗恋会渐渐地被时间冲淡,淡到连那一抹痕迹也看不清,尤其是当林希佳突然一挥袖子走了。两年后,她再回来,变了:头发长了,及肩膀,不再是大头盔式的男孩子发型;又瘦一些,眼睛便显得更大而且圆,但眼神还是清澈的,发呆的时候,沉淀着一股子蓝得发紫的忧郁。顾麦绝望地从自己的百叶窗偷偷看出去,林希佳靠在咖啡间的桌边专心翻读者来信,食指和中指间夹了一只还未点的烟。

顾麦叹口气。

既然时间不帮他的忙,他也无可奈何了。

顾麦平时不太敢看林希佳。一看,便忘记转眼——比如今天——更显得傻。林希佳一歪头,笑了,“嘿,又在哪呢?”顾麦回过神,慌慌张张地笑,说想请她吃饭,当然当然,还有林希苇。林希佳一耸肩,说林希苇不知道去不去。

林希苇接到电话时刚睡醒,哈欠一个接一个,拖长了声音:去——不过得看什么样的店,听说开了家糖心鲍鱼店,好像不错,一直想去,就是太贵。顾麦那边果然连声叫开了,“去去去,当然去。”

三个人吃到一半,顾麦的眼睛有点湿润。这么多年,每年的今天都要请林希佳吃饭,当然,不能只请她一个人——不是不想——他是怕,同林希佳单独在一起,自己一定会乱了方寸。

吃完饭,林希佳和林希苇腆着圆鼓鼓的胃出来,顾麦欢天喜地跟在后面,欠扁的笑容似乎永久性地烙进他有些皱纹的皮肤上。分手时,林希苇有点眼酸,趁林希佳去711买烟,她对顾麦说,结婚吧,我姐,你等不到的,再等,你这一辈子完了。

顾麦傻呵呵地笑:没等呢。又神秘兮兮地凑近林希苇,问,记得上回孤儿院那小女孩么,长得像你姐的?

林希苇听不太懂:啊,是啊,我姐要领养,那边不同意,说我姐单身。

顾麦笑得很纯洁:我爸妈同意领养了,手续就办下来了。

林希苇一脚踹在顾麦的腿窝里,顾麦,你去死吧。

踹完了,林希苇就觉得很畅快,终于肯说一句,顾麦,生日快乐。

回到家换鞋时,林希苇看到林希佳鞋柜里几双板鞋踩得有些脏,便捋着袖子拿去洗。洗鞋子的时候,她还哼了两支小曲子,哼到一半,哭了。

为什么哭呢?

她擦擦眼,把鞋子拿去晾在阳台上,经过林希佳的书房,瞟了一眼。

林希佳又开始抽烟,眯着眼睛躲那熏人的烟雾,腿随意交叉着搭在那如山的工作台上,仰躺在椅子上,翻从顾麦那里拿来的新杂志。

林希苇手中拎着湿漉漉的鞋子,突然说,“姐,我爱你。”

林希佳有点愕然和尴尬,唔了一声。

林希苇加重了语气,又说,“我们都爱你。”

这次林希佳犹犹豫豫地笑了,腼腆得很孩子气。

林希佳当然不知道,林希苇的这个“我们”中不止乔言诺和杜榕天,还有顾麦。
发表于 2009-3-8 15: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乔言诺同林希佳第一次见面,不大的教室,被她们的反差弄得很有趣。乔言诺依照在英国学校的传统,穿了一套黑色小西装,外面套一件黑色学院风情的风衣,长发披肩,脸上含着亲切又有距离的微笑。而邻座的林希佳,套了程南的休闲格子衫和白色大牛仔裤,袖口裤脚都卷了几卷,厚厚的大盖帽短发卡住她的眼睛,埋头看书。

没几天两人在公寓楼口遇到,乔言诺下楼要回家,林希佳上楼要回寝室,在擦肩而过时,,乔言诺微微一笑,嘴角露出两只浅浅的梨花酒窝,林希佳犹豫了一下,缓缓一点头,一抿嘴唇,嘴角一只深而没有笑意的酒窝。

那个时候,乔言诺和林希佳,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心思不在学习,一个心思只在学习,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揣着不同的烦恼,摆在外面的,是一副风平浪静。

没课的时候,乔言诺要跟着公司经理夏霖到处跑,摸清公司运作。在码头乔言诺看见一群跑船的人围成一圈蹲在集装箱下面吸烟,中间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说话很大声。这在码头是很常见的景象,但乔言诺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时候,听到林希佳的名字,脚下走慢了,扭头去看。夏霖在一旁对乔言诺悄声笑,说,这个林大勇,又来了。

林大勇看见乔言诺在看,笑着一点头,声音更加洪亮,重音全放在林希佳三个字上:我女儿林希佳长得好;我女儿林希佳学习好;我女儿林希佳小妹带得好。他三个好说完之后,再找不到形容词了,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掏出火柴点烟,满足地眯缝着眼睛,眼角深深地印出灿烂的笑纹,骄傲地睥睨自己的同事。阳光从他黑紫的脸庞上折出一股子白灿灿的光芒。

一个星期之后,林大勇跑的那趟船回来,要靠岸的时候碰上了暴风雨。乔言诺带着夏霖去码头。在码头停车场,她看见,林希佳撑着一把大黑伞,站在水泥砌的一处高台上,举一把手电筒,往海面上照。乔言诺正想问,夏霖就在摇头笑:又来了,水气这么厚,一个手电筒能照见什么呢?就林大勇会吹牛,说老远能看见,比灯塔还亮。

乔言诺仰起头。林希佳手中的电筒,在凄风厉雨的黑夜中,照出一圈橘红色的光芒。这个时候码头一阵阵欢呼。林希佳垂下手甩一甩胳膊,手电筒的光芒打在她的脸上,衬得脸色粉粉的,嘴角绽出一朵特别干净和欣喜的笑容。

开学后,乔言诺和林希佳又选了同一门课,课前课后,乔言诺会找机会和林希佳讲话。林希佳回过神,受了惊吓般,一刹那眼神像海面起伏的波浪。

夏霖唉声叹气地告诉乔言诺,林大勇住院了,他老婆简小美,每天到公司来闹。

乔言诺心里一沉。

乔言诺知道爸爸乔维海一向做事冷峻,虽然她不喜欢也不认同,但很少同他争执。不多的争执,一次是为了童岩,一次就是为了林希佳。乔维海一挑眉,我做生意,不是做慈善。乔言诺答,生意人也是人,是人就该有人心。

乔言诺一个人去了医院,带去一大束百合花,安慰几句之后,递给林希佳一个信封,有些不好意思。

林希佳安静地端坐在林大勇床边的小方凳上,双手托住腮,歪着头,嘴唇微微张开,睁着有些疲倦的眼睛,好像不太懂。幸好简小美从外面进来,忙着抓过信封连声说,谢谢,又推林希佳,怪她木纳不会招呼乔言诺。

那半个月,林希佳清瘦很多,眼睛更显大而圆,上课时,她会突然大力用程南的大衬衫将自己抱紧,眼睛悄悄瞟向窗外发呆。

从林希佳的身上,乔言诺发现,生活对自己已经是慈祥得近乎奢侈了。而让她认识到这层真相的林希佳,便从乔言诺一向淡而广的朋友圈中跳出来,成为很特别很亲近的人。

林希佳很少谈自己亲近的人,决口不提简小美。很少的一两次,乔言诺在林希佳家里见到简小美,她都是匆匆回家换衣服,揉揉林希苇的头发或者亲一亲她的脸,然后对乔言诺颔首一笑说一两句客气话,便火急火燎而又花枝招展地走了,好像根本没有没看见林希佳。

林希佳也不抬头看简小美。

难怪林希佳会这样地孤僻。如果,不是舅舅梁诚垣,乔言诺也会这样孤僻吧。

让乔言诺很欣慰的是,梁诚垣很喜欢林希佳,甚至把他这只商界老狐狸的独家采访机会给了刚毕业到报社实习的林希佳,乔言诺开心地像几岁的小女孩一样跳到他怀里直搂住他的脖子一口一个好舅舅。而乔维海翻着报纸气得直拍桌子,大骂林希佳利用乔言诺,借梁诚垣的名声,谋自己的利益。

乔言诺很悲哀地笑了。

乔言诺再回到英国,已经隔了三年。在这个清冷的异国他乡,她才又觉得有了一方呼吸的空间。为了这一点自由的白净,即便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也不后悔。

在一个阴冷而寂静的伦敦冬日的下午,林希佳从天而降,盘腿坐在她小公寓的门口,头靠在门上,眯着眼睛抽烟。看到乔言诺过来,她掐灭了烟头,抱紧了身上厚而硬的牛仔衫裤,仰头微笑,口中呵出白白的冷气,轻声说,好冷。

乔言诺哭成了泪人。

林希佳的眼睛里也转着一圈泪。

这一年,她们同样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觉得人生格外惨淡不易。

去找林希苇之前,林希佳从乔言诺的衣橱里掏出一件黑色风衣套在外面挡风,正好是她们第一次见面时乔言诺穿的。林希苇从学校里走出来,噗哧笑出声,举着大相机,照下了同样一身素黑的乔言诺和林希佳。

乔言诺和林希佳,在笑,而笑容后,透着沉到心底的悲凉。
发表于 2009-3-8 15: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梁诚垣半躺在顶楼凉亭里那张古董摇椅上俯瞰整个果园。从这个地方望出去,四面八方一览无遗,面面是景,方方是画。黄昏的秋阳漫天撒开,发出瑰丽的红光。

梁诚垣在等死。他的眼睛久久地停留在两棵歪脖子枣树中间的网床上,上面摆着一个美国国旗大靠枕,和一本好几年前林希佳最后一次躺在上面看的书。网床四周,他围上了活动玻璃,同他的凉亭一样,不怕风雨。

林希佳,再也没有躺上去过了。

梁诚垣第一次在自己的古董摇椅上看见林希佳,苍老的一颗心在他衰弱的胸腔里乱蹦。

林希佳翘着腿躺在网床上,嘴里咬着食指,手中举着厚厚的书看。红晃晃的太阳刺得她眯上眼睛,树叶和花朵在她的脸上印出很斑驳的花影。

梁诚垣这一生,从来都是把自己的世界牢牢掌控在他欲望的手中;到老迈的光景,林希佳逼着他意识到,他的强大,在时间和死亡面前,不堪一击。

他的眼睛开始从半开半闭的龙钟后,追逐林希佳的背影。

林希佳到山上来,总是穿旧得发白的牛仔裤,和男式格子衬衫,袖子卷了几卷,敞开在山风里,短而厚的黑发,乱乱地遮住犹疑不定有时会很惊惧的眼睛。

梁诚垣很轻易地得到了林希佳的信任——因为他是乔言诺的舅舅,大概也因为他是个老人。

乔言诺去英国之后,林希佳每周都会上山来陪梁诚垣说话。在梁诚垣不动声色的引导下,她开始说她爸爸,说林希苇,说乔言诺。后来也说程南和杜榕天,很淡淡的:程南的事,也怪自己性格孤僻吧;而和
程南分手,才要同杜榕天一起,非常委屈他。

梁诚垣茶盅中的茶不露痕迹地泼了一点溅到红木的茶桌上,混浊的眼睛里含了一掠而过的戾气。不用多久程南便彻底消失在林希佳的生活中,而杜榕天也没有叫梁诚垣背后的功夫白费。

林希佳开心地睡在网床上,翘着脚出神地看满山红彤彤地开花,嘴角深深的酒窝里盛满了笑意。她看到梁诚垣高高地站在凉亭上,会开心地叫出声来,梁伯伯,我真是很开心。叫完这一嗓子,她又笑了,脸上羞成粉红色。

有时候,她会在网床上睡熟。梁诚垣悄悄站过去,靠在龙头拐杖上,盯着眼看。

林希佳经常会在睡梦中突然惊醒,坐起来抱住双膝,迷茫地睁着眼,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过了片刻,她会露出一丝很薄的笑容,偏着头告诉他:我好像一直都很怕,不知道怕什么。

梁诚垣缓缓点头,怕是对的,不怕,生活会叫人措手不及。

梁诚垣是真的怕——在林希佳熟睡的时候。他这一生,都是随着欲望的脚步往前走。这个女孩子,只要他稍微动点自己的谋与利,便能叫他最后这个欲望实现。

他走回到自己的凉亭坐下时,身体从上到下,都在发抖。

乔言诺从英国打电话问候他和林希佳,他简单答几句,把话筒交给林希佳,回到自己的书房点一根烟,翻相册里乔言诺和林希佳的合影。他的耳朵上,紧贴着电话筒,传出两个恋爱中女孩子亲密的信息交流。挂电话前,乔言诺对林希佳说,希佳,谢谢你帮我陪舅舅,再强的人,到老了,会怕寂寞的。林希佳笑,我觉得是你舅舅陪我呢。

梁诚垣温暖地,也笑了。他收起相册,轻轻搁上电话,客厅里林希佳孩子气的笑容还挂在脸上。

即便是笑,林希佳的笑后面也有散不去的孤单。梁诚垣问为什么,林希佳的眼睛弯成一条弧线:不孤单,怎么能叫孤僻呢?

梁诚垣不说话。暗地里,他开始了又一轮战争,一扫暮年的老态。他要为林希佳建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躲在后面,可以高枕无忧。他不能让沈欣怡再用钱来压迫林希佳和她的尊严。那一次,有乔言诺,有他。但以后呢?

两个女孩子会长大,有各自的生活;梁诚垣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掉。

梁诚垣从凉亭的古董椅上望下去:林希佳正卧在树荫下的草地上,用苹果去逗弄一只松鼠。突然,她抬起头,眼睛圆、清澈,红洇洇的嘴唇微微张开;松鼠也随着她睁圆小眼睛回过头看了一眼,一耸身,惊恐地顺着树干窜上去躲了起来。

篱笆外面,站着简小美,气急败坏的。

风漫天地嚎,雨倾盆地下。

到半夜,满山的狗一齐低低地呜咽起来。梁诚垣撑了一把大黑伞拄着拐杖踱出来。从医院回来的林希佳,站在小山坡的最高点,头发和衣服湿透了贴在头上粘在身上。快到清晨时,雨住风停,东方发出一点白色,打散了死沉沉的黑,调出蓝紫、淡青、玫红、金黄等各种色彩,最终透出了朝阳的那一抹暖暖的红色。

林希佳在太阳完全地从云朵后跳出来之前,走了。

梁诚垣快速地变老,终日地躺在古董摇椅上。两年后,乔言诺陪林希佳来果园,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只是静静地躺着,贪婪地望着长大的林希佳。

林希佳穿着水洗白的牛仔裤,白色的针织衫,披了一领粗麻披肩,头发散在肩上,头戴一顶黑呢软帽,帽檐从耳边斜斜压下去。

梁诚垣欣慰地叹一口气,闭上眼睛。

他一个人,在自己凉亭上的古董椅子上,躺着。陪着他的,是催命的无常了。

再睁眼,他恍惚又看见林希佳微笑着背着手站在他面前,黑发拂过她透蓝的眼睛。

他也咧着嘴笑了,请林希佳去果园后剪一支红玫瑰。

他知道,林希佳一定不会发现,夕阳后那斑驳的黑影,是死亡凶神恶煞的影子。他看着她的背影,想象她迎着火红夕阳的笑容。

梁诚垣吃力地伸出僵硬的手指,抚摸林希佳很久前从山上移来的一盆太阳花。第一支花朵绽出了饱满艳丽的红。
发表于 2009-3-8 15: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小美在高层的公寓楼里,靠在软而大的藤椅里,太阳红润的暖气从她眯缝的眼睛中渗进去,哄得她就要睡着了。

很久很久以前,简小美也梦想过自己会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她那唯一一个梦想,比肥皂泡还要脆弱,碎了,不留一点痕迹,而她一个人,揉着刺痛的眼睛,坐在巴掌宽的手术室小门对面,深深地吸气,一口比一口冷。肚子里,是林希佳。

那个时候,简小美还很漂亮。漂亮,在她的生活里,是一项很耀眼的赌本。简小美豪赌了一把,输了。惨淡的青春只剩下不堪入目的尾巴。

坐在她旁边的男人,等里面女人出来的空档,没心没肺地低头看报纸。简小美混沌地瞟了一眼,在白苍苍一堆各种形状的脑袋中居然有一个黑头发而英俊的,再瞟两眼,简小美看清楚了,这些照片是当年的
年度十大首富,那黑发的,是梁诚垣。

简小美其实见过梁诚垣,是在一片海滩上。梁诚垣走过她的身边,回头微笑着看了她一眼。报纸上的梁诚垣还是那样地微笑,简小美便扯着嘴角回了一个笑。这个时候,她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在空空的走廊里回响,鬼一般地游荡着,惊得她跳起来叫了一声。

走廊的楼梯口,林大勇跑得一身臭汗,瞪着猩红的眼睛,粗大的手老长地伸过来,拽住简小美冰凉的汗手,拉她回到了闷热的人间。

简小美笑着哭,哭着笑,嫁给了林大勇,半年多,生下瘦弱的林希佳。

当林希佳在林大勇的大巴掌上蠕动,简小美觉得一股很烫而腥的东西涌上喉咙。从那一刻起,她应该就不喜欢林希佳,而又有种很奇怪而瑞利的东西,一道道划着她的胸口。一个多月的时间,简小美才终于鼓起勇气,去到摇篮前瞄一眼。林希佳安静地躺着,黑黑的眼睛圆圆地睁着,微张着嘴唇。看到简小美胆怯地探过来的头,她嘴一咧,笑了,身体突然一抖。林大勇抱起林希佳,冒汗的额头去碰她额上温度,被烫得心里漏跳一拍。

几次病危通知之后,林希佳的烧终于退了。

林大勇在医院跑上跑下交费的时候,简小美紧张地抱着林希佳,林希佳也紧张地用拳头抵在她肩膀上,在她们之间抵住那一点距离。

到林希佳五岁的时候,简小美决定为林大勇生个孩子。林大勇惊喜,又犹豫。

简小美平淡至于麻木。对于她,人生好像也就是这样了,反抗不得,便听之任之,该忘记的忘,该完成的要完成。作为林大勇的妻子,自然要为林大勇生个林家的孩子。

林希佳五岁生日,林大勇顶着一身海水的咸腥味赶进家门,将林希佳高高举起,房顶上,飘着林大勇在路上买的一只大红的氢气球。这一次的生日,林大勇格外用力地为林希佳过。他给她买很大的生日蛋糕,陪她点细巧而喜庆的红蜡烛,又抱住她放在膝盖上数星星,讲海盗和宝藏的童话,还有林大勇瞎编的故事。

林希佳睁着很干净的眼睛,托着腮。

林大勇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了那个大红的气球。林大勇说,那是他的船经过一个荒岛,岛上的海盗王子让他转交给公主林希佳的。

林希佳圆圆的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羞涩地笑了,在有些寒凉的夜气中缩住脖子。

林大勇点了一只烟,躲在青灰的烟雾后面说,希佳,你长成大孩子了,要好好照顾妹妹,知道么?

林希佳歪着头思考,郑重地点点头,抿着嘴嗯了一声。

林大海欣慰地笑,大滴的眼泪从自己被海风吹得通红的眼眶里溢出来,擦不干。他抱林希佳去房间睡觉,用胡茬去扎林希佳的脸上,惹得她尖利地笑着叫着,埋头躲进被子里。

从林希苇出生的那一刻起,林希佳就变成了一个大孩子;林大海看着小大人林希佳,又欣慰又心疼。
不,林希佳不是变成了一个大孩子;简小美知道,林希佳从来就是一个大孩子,一个没有童年的孩子。
生存是一项很需要竞争的权利——简小美在林希佳写的一篇作文中看到这句话,胸口着实地被撞了一下。

她猜想,林希佳大约是懂的。

林大勇给林希佳的,简小美要加倍地报偿。

就是因为这样兢兢业业地报答,简小美才能够很坚定地做主,将林大勇从重症室里移出来。再大的恩与爱,二十几年来也算还清了。他们已经没钱了,死者只能为生者让路。

林大勇脱离了重症室的氧气机,喉咙里的呼吸很混浊,发出咕哝哝的声音。在最后一刻,他从昏迷中醒来,握了简小美的手笑,嘴唇抖了半天,挤出一声,谢谢,轻轻呼出最后一口混浊的气。

简小美也吐出一口气。

从此,林希佳不用向乔言诺俯首帖耳,也不用不顾声名地陪在梁诚垣的身边。乔维海如果再要耀武扬威地说下那些话,简小美要将唾沫大口吐在他身上,要叫他知道,她的女儿,也同乔言诺一样,是个该人疼该人爱该被捧在手心里的公主。

只是,后来回想起来,简小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后悔,是不是应该后悔,尤其是当林希佳一身湿冷的风雨,走进停尸房,同林大勇在一起反锁了一天,到第二天出来,人瘦了一圈,沉寂地走过来搂住简小美,说,别怕,有我。

简小美开始哭,仿佛要把这二十多年来的眼泪全部流干净,然后,再坦荡地做一个好妈妈。

林希佳在一篇专栏中写到,爱会成为一种害,因为太多或者太少,太早或者太迟。简小美的爱,显然是太迟了。

那之后的几年里,林希佳四处奔波,战地新闻也跑,创伤访谈也做,每次回家呆上一两天,一层一层的落寞隐在重重的烟雾后,叫简小美很揪心,嘴上开始碎碎念,说林希佳不顾家,林希佳抽烟,林希佳哪里有炸弹就往哪里跑,等等,等等。

简小美老了;老了就容易觉得寂寞,搬到大而亮堂的高级公寓房里,有保姆伺候着,还是坐不住,忍不住要去找保姆的毛病,似乎一点不对,便是对不住林希佳在外拼搏来的血汗钱。

保姆一个一个换,最后换的一个,是乔维海辞退的老佣人何妈。

简小美听林希苇说过,何妈很疼林希佳,便很青眼相加,经常捋着袖子同她一起快快做完家务,然后抬两个大藤椅到落地窗前坐着聊天晒太阳。多话的那个,是简小美;聊的最多的,是林希佳。

何妈眯缝着有些老花的眼睛笑,手上不停地织毛线。

简小美说着说着,就会睡着,过往的一切,好像弹指的云烟一般,隔着蓝绿的玻璃,从记忆的窗外晃过;等她醒来,仿佛林希佳仍然会坐在地上,认真地翻着关于海盗和王子的童话故事书。

简小美睁开惺忪的睡眼,四处张望,而地上没有林希佳,也没有她的童话书。

何妈低头数着针脚数。

在她为林希佳织的围脖上,一颗颗小而鲜艳的心,抖抖索索地浮动着。
发表于 2009-3-8 15: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希佳第一次晕倒,是在陪林希苇领回了青少年绘画大奖之后,携着她的手快乐地走在蔚蓝的海边。傍晚的太阳正落到灯塔的背后,漾着一圈温情的红晕,有点香火袅袅的神圣。林希佳轻轻地吐出一口气,胸膛里空了,薄了,心跳格外安静,手心有一点辣辣的麻,额头一粒粒往外冒汗。在倾斜而慌乱的一方画面中,她看见林希苇惊恐地张着漆黑的眼睛,白衬衫配上黑白格的裙子,在夕阳中化出很瑰丽的红,太阳花一般灿烂。林希佳想笑,而夕阳却连同它的光芒,消失在一片黑暗中。林希苇的惊叫声从安谧的黑暗中倔强地冲杀进来。林希佳努力张开眼,见一撇白而高大的影子走近来,在她面前蹲下,用一个冰凉而沉重的东西,在她的胸口按,又用手指来翻她的眼皮。

林希佳突然坐了起来。

周围是浓得化不开的黑夜。林希佳摸自己滚烫的脸,被没有温度的指尖吓了一跳,彻底从梦魇中清醒,才觉出衬衣贴在背上,被冷汗浸得湿而凉。

林希佳伸手去摸烟,另一手撩起窗帘看外面。睡熟的世界泛出蓝紫色,透心的冷清;右手便蹿起了一簇温暖的火焰,引燃指尖一线袅袅的白烟,舒缓地弥漫开来。

林希佳不知道为什么会在睡梦中将亲身父亲杜撰成温情的医生,嫁接在她第一次心脏病发的回忆后,让他如英雄一般降临在她面前,拯救她濒死的命运。

红闪闪的烟头鬼鬼地发光,将一点微弱的热量传到林希佳的身上。

亲身父亲的确切消息,是林希佳爬到榕树上发呆,从树下乘凉的简小美口中偷听来的。

第一次去见他,林希佳紧张地装扮了一上午,才在杜榕天的陪伴下,横穿过半个城市,找到了那块小而腥的嘈杂菜市场。他立在一方肉案后,粗猛地挥舞着胳膊剁排骨,几粒很鲜艳的血渍,立刻甩在了林希佳的身上。晚上简小美为那高价买来、不新鲜且短斤少两的排骨大发脾气时,林希佳躲在洗手间专心用肥皂去搓洗她那件白色的衬衫。两只惨白的拇指肚上渐渐磨脱了皮渗出血丝,而衬衫上那三滴血渍顽固地不肯褪去。

再见面,是报社接到菜市场闹事的消息,派林希佳带顾麦去跑。车上林希佳将火热的额头紧紧抵住冰凉的玻璃发呆,直到顾麦拍她的肩膀说,林小姐,我们到了。顾麦的笑很阳光,一刹那,林希佳觉得生活也应该是灿烂的吧,便也笑着从车上跳下来。金灿灿的朝阳扑面撒过来。劈头一人冲过来,一把还滴着血水的肉刀,沉沉地压在了林希佳的肩上,却压不住林希佳地动山摇的心跳。熙攘的记者围过来,争先恐后地拉动手中的闪光灯。林希佳在那刺眼的红光中,绝望地沉到一方黑暗里。

控方律师请林希佳出庭,协助铲除一方恶霸,她断然拒绝了。律师问,林小姐,被人挟持对你难道没有创伤性影响么?林希佳答,我有许多的时间。

林希佳相信,时间,会不露痕迹地抹平一切。生活的经验,很早地教会林希佳如信仰神灵一般去信仰时间。

那长到没有尽头的童年,抹去了她的委屈和愤怒;
那一年的平淡生活,抹去了程南山盟海誓的激情;
再两年的生活起伏,将林希佳的悲伤抹成了一点分辨不清的痕。

但时间也让人敬畏甚至恐惧。
它悄无声息地带走了林大勇的生命;
有一天,它也会将她带走——同样地不留痕迹。

林希佳摒住气息凝视着时间的影子,而时间仍然缓缓地带着似有若无的温情,流淌,仿佛不曾有过刽子手那残酷而狰狞的面目。

借了一个培训的机会,林希佳远远地逃开,逃到纷乱的美国。那里,时间的脚步快过过山车,根本不给林希佳恐惧的空闲。

给林希佳他们培训的,是一个黑人老头,以愤青的面孔重复着同样的话语——公平是假相,新闻工作者就是要戳穿这个假相——似乎要将这句话钉入受训者的身体里。

林希佳摇头,说,不,时间,很公平,真相之一。

老头从眼镜后瞟一眼林希佳,炭黑的皮肤在灯光下泛出锈红色,咧着紫红的嘴唇,笑了,不多久便拎着她,去跑战地。

战地加上沙漠,是个雄性的野蛮世界,林希佳和老头在铜墙铁壁般的保护下报道新闻。老头撮着嘴唇,摇头感叹:真相,在安逸和安全中,永远是个不可及的影子。于是,他带着林希佳,扛着几十斤的器材,悄悄避开陪伴者的盯梢,要从那黄蒙蒙的风沙后,在土枪流弹辛辣的味道里,挖出最公平的真相。
他们爬上一坨废弃的土城楼。老头用手划过面前一望无际的沙漠,惊叫:林,你看!

林希佳看过去,金黄的沙漠,没有一点人迹,平整地折射着夕阳的色彩,散出金灿灿而夺目的红色。

没有一点预兆的,一个影子闯进林希佳的脑海。林希佳慌乱地用手挡住阳光,而影子仍然一点点清晰起来,倔强地凝成了杜榕天。风沙的声音淡了,激烈的心跳声格外清晰地传入她的耳朵里。

林希佳进入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好像是浮在半空,俯视着自己,却看到了过去:她同杜榕天骑坐在榕树的树冠间,为那洗不净的白衬衫悲哀,杜榕天突然咬牙切齿地似乎要向整个世界宣战,说他要赚好多好多钱,将全世界的白衬衫全部买回来。林希佳转过眼睛,又看见一个过去:她仍然藏在一棵纠结繁密的榕树树冠里,杜榕天顶着同程南决斗之后得来的一脸青紫,坐在她身边给她说笑话。

林希佳很荒唐地想,也许她一直不敢去复诊的心脏病只是个恶作剧,那两次的晕倒,也是两次无厘头的玩笑,根本无需如惊弓之鸟一般同杜榕天摆出幼稚的冷脸说出幼稚的狠话。

沙漠开始变得晶莹,如海水一般闪烁不定。

老头瞟见林希佳的眼泪,叹一口气,林,你看,纯粹的……时间,红色的。

老头的话音未落,一只炮弹砸过来,紧跟着,流弹扑簌簌地落在他们身边。土城墙到了,压出了地下暗藏的黑洞,土块乱纷纷压下来。老头弓起背,护住林希佳连同他们的器材。在林希佳被黑暗带去之前,她借着忧郁的夕阳,瞥见老头黑亮的脸庞上透出一缕绯红的笑意。

搜寻队是由黑夜的沙漠中那一点火红的烟头,找到了林希佳,还有老头的尸体。

林希佳不知道这中间有多久。只知道,那根烟是老头十几包烟中的最后一根。根据平均的燃烧速度,他们估摸她大约被困了两天。

林希佳在离开的前一晚,来与老头和沙漠告别。平整的宝蓝色夜空中,一群拥挤的星子间,滑落了一粒流星,拖着长而细的红尾巴。

林希佳跪倒在黑暗中,听那呜咽着啸叫的沙漠夜风。

杜榕天在机场接到她,做出很镇定的微笑,却压不住嘴角细细的颤抖。林希佳微微一笑,伸出手去,榕天,恭喜你。杜榕天也伸出手,行到半路,改了方向,掩住了簌簌流泪的双眼。

必然地,沈欣怡约林希佳见面,林希佳将地点从富丽堂皇的大酒店改到一家小咖啡吧。沈欣怡精心打扮一番娉婷赴约,一推开门,雪茄浓而怪的暖味混杂着咖啡豆的苦涩扑面而来。她略略扫一眼,便在靠落地窗的桌边,看见了林希佳。

林希佳穿了牛仔裤和涂鸦T恤,外面随意拢了条很有些异域风情的手工粗麻围巾,一手夹了一根细长的香烟,另一手撑住下巴,圆睁着眼睛看烟头升起的袅袅青烟。颓废的爵士乐从很老的唱片机中流出来,蓦然转成了一首很欢快的曲子。林希佳好像被惊醒了,偏过头来听。

沈欣怡突然失去了走过去的勇气。回想这几年,她过得很不容易,骗术、利诱、责任,机关算尽,一无所获。在绝望的边缘,上天又一次借由林大勇给了她一个机会。她立刻通过谣言刺激乔维海,再借由乔维海激怒简小美,又由简小美的手最终残酷地帮了她一把,逼走林希佳。她精心经营的欲望,终于绽放出如罂粟花般耀眼的花朵。

可是,林希佳,回来了。没有变化,只是瘦了,有些黑,头发长了。

午后的太阳移动着脚步,换个角度拥抱住林希佳。咖啡色的落地窗滤出阳光斑驳的影子,绽放在林希佳的脸上,叫沈欣怡想起杜榕天这几年来在花园里种满的太阳花。

林希佳听出这不协调的曲子,原来是《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笑了,很孩子气。

沈欣怡一步步退出咖啡吧,眼前开始模糊;朦胧中,她似乎看见,她的罂粟花,凋谢了。

一地破碎而淋漓的红。

+++++++++完完完++++++++++++

初衷是为邵美琪写个小文,不知道目的有没有圆满达到。这篇小文中,我还是很怀旧很祥林地徘徊在她巅峰期,有时候就纠结到失语,所以委屈TX们忍受我不时抽风的文。

我是个容易抽风的主。非常希望欢迎大家拍砖,尤其是我写的不好、欠考虑或者错别字的地方。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巫瞳 于 2009-3-8 16:33 编辑 ]
发表于 2009-3-8 15: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哇!从惟萱追到琪迹哦![cat4]
发表于 2009-3-8 16: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呀。不错的。
和小盆友的伤春悲秋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09-3-8 16: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回复下再看啊。。
老长老长的。。
发表于 2009-3-8 16: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了半天才把人物和原型对上。。
写得很亦舒很张爱~
高人出现鸟
发表于 2009-3-8 16: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

最后第八段的 “附约”是“赴约”、改下了。[cat5]
发表于 2009-3-8 16: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了,我先坐个位置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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